(豫財購【2012】19號)
各省轄市財政局
,有關縣(市)財政局
: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
,提升基層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水平
,推進我省政府采購製度改革向縱深發展
,現就進一步加強縣級政府采購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
一
、充分認識加強縣級政府采購工作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
,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
,不斷深化政府采購製度改革
,政府采購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縣級財政部門作為基層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為我省政府采購製度改革做出了積極地貢獻
。但是
,縣級政府采購工作仍然存在“管采不分”
、監管弱化
、製度缺失
、操作不規範
、範圍規模小等問題
,改革整體仍處於初級階段
。這些問題的存在
,一方麵受縣級市場小
、資源少等客觀原因影響
,另一方麵由於一些地方采購意識差
、管理不到位等主觀原因造成的
。縣級政府采購工作做不好
,不僅影響全省政府采購改革的進程
,影響政府采購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而且會影響政府采購在基層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因此
,各級財政部門要全麵把握新時期
、新形勢下對政府采購工作的新要求
,提高深化縣級政府采購製度改革的認識
,加強對縣級政府采購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推動縣級政府采購工作取得新突破
。
二
、建立符合法律要求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體製
財政部門是《政府采購法》賦予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縣級財政部門應切實履行好法律賦予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職責
,建立專門機構
,安排專職人員
,依法履職
,依法行政
,依法監管
。要按照“管采分離”的要求
,實行監督管理和操作執行的職能分開
,禁止監督管理和操作執行機構“兩塊牌子
、一套人馬”
。縣級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集中采購機構
,履行集中采購職能
。集中采購機構是法定的采購代理機構
,負責集中采購項目的實施
,不具有監督管理職能
。沒有設立集中采購機構的地方
,可委托市級集中采購機構或社會代理機構組織實施集中采購項目
。鼓勵縣級進行政府采購體製和機製創新
,但任何創新都應在法律框架下進行
,要確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職責不缺位、不越位
、不錯位
。要加強與監察
、審計部門的溝通協調
,充分發揮監察
、審計部門的政府采購監督職能
,建立符合《政府采購法》要求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體製
。
三
、加強縣級政府采購製度建設
加強政府采購製度建設是政府采購科學化
、精細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縣級財政部門作為縣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要把政府采購製度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實現“以製度管人
、以製度管事
、以製度管采”
。要跟上公共財政改革的步伐
,建立與部門預算
、財政國庫管理
、資產管理
、投資評審等財政改革協調配合的政府采購製度
。要把規範采購行為作為製度建設的重點
,製訂針對性
、操作性強的實施措施
,明確采購範圍
、規範采購程序
、強化采購管理
、落實采購政策
。要加強內部製度建設
,建立職責明確
、相互監督
、運行有效的內部管理製度
。要強化製度的執行力
,使政府采購的法律
、法規
、政策和各項製度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
四
、擴大政府采購管理實施範圍
縣級財政部門要加大推進政府采購工作的力度
,擴大政府采購管理實施範圍
。要結合基層財政工作實際
,重點將涉農項目
、涉及民生項目納入政府采購範圍
,管理好
、組織好、實施好
,讓民生財政真正惠及百姓
。要加強對鄉(鎮)政府采購工作的管理
,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鄉(鎮)政府采購納入縣(市
、區)政府采購統一管理
,規範鄉(鎮)政府采購行為
。要加強政府采購預算管理
,建立政府采購預算與部門預算同步編製
、同步調整機製
,爭取政府采購預算“應編盡編”
,采購項目“應采盡采”
。要加強對部門和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或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款進行采購的項目管理
。要加強工程項目的政府采購管理
,依法對實行招標投標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
五
、注重政府采購資源共享和區域聯動
注重全省政府采購資源共享
。省財政廳已建立起全省資源共享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
、代理機構信息庫
,並正著手建立供應商信息庫
。省轄市
、縣兩級財政部門要在全省共享信息庫的框架下
,完善充實本地信息庫信息
。縣級政府采購活動中資源不夠的
,可以向其他縣級財政部門
、省轄市財政部門或省財政廳提出共享需求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予以支持
。
探索實行跨區域聯合采購
。不同縣級財政部門之間可按照自願原則
,根據政府采購項目特點
,將同類政府采購項目合並實行跨縣域聯合采購
;省轄市財政部門在取得縣級財政部門同意的基礎上
,可將同類政府采購項目合並實行市
、縣聯合采購
,體現政府采購規模效益
,吸引更多供應商參與競爭
,降低政府采購成本
,節約政府采購資金
。實行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的政府采購項目
,縣級與中標供應商達成一致意見後
,可直接使用省
、市中標結果
。
六
、積極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工作
電子化政府采購工作是深化政府采購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也是政府采購科學化
、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目前
,我省電子化政府采購係統已初步建成,並逐步推廣使用。縣級財政部門要加快係統推廣使用進程
,利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
,增強政府采購透明度
,規範政府采購行為
,提高政府采購效率。要強化“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信息公告主渠道作用
,依法將應公告的內容及時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公開發布
。要依托電子化政府采購係統實現政府采購預算(計劃)
、評審專家
、代理機構
、供應商等管理
,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
。要在縣級政府采購工作中積極推廣網上競價係統
,解決采購規模小
、采購成本高等問題
。
七
、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隊伍建設
政府采購工作是一項政策性
、業務性
、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點多麵廣鏈條長
,任務艱巨
,崗位特殊
,需要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作好服務
。省財政廳已基本建立政府采購人員繼續教育製度
,要進一步加大對縣級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教育
、法製教育和技能教育
,提高縣級政府采購人員的依法采購的意識和能力
。省轄市財政部門要把指導所轄縣級政府采購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
,建立經常性指導機製
,組織業務培訓、座談交流
、考察學習
,促進縣級政府采購人員業務水平的全麵提升
。縣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隊伍建設
,加強政府采購人員能力建設
、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
,提高政府采購製度執行力
,建立一支“作風嚴謹
、業務精通
、廉潔高效”的政府采購隊伍
,把工作做細
、做實
、做到位
。